
第一類: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
第二類:國家重點學(專)科、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的主要專家;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內外某一學科、技術領域的帶頭人、領軍人才。
第三類:?。ú浚┘売型怀鲐暙I的中青年專家;博士生導師;省內某一學科、技術領域的帶頭人、領軍人才、科研團隊;擁有產業開發前景良好且達到省級以上先進水平的自主知識產權項目的創新人才。
第四類:掌握核心技術、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具有高成長性項目的境外留學人員、外籍和港澳臺地區的高端人才。
第五類: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第六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并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具有突出經營管理業績和豐富管理經驗的高級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具有特殊專長、可以推動重大技術改造和帶來較高經濟效益的高級技能人才。